为认真贯切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企业员工和学生技能水平,根据今年东莞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15年东莞市现代制造技术职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宗旨
深入开展全市技能竞赛,调动现代制造技术人员立足本职,学习理论,专研技术,精通技能,增强责任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通过技能竞赛,以赛促培、以赛促学、全员提升,提高东莞市制造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东莞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总工会、东莞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技师学院
协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
东莞市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研究室
三、竞赛项目、组别、竞赛标准
(一)竞赛项目:数控铣工、数控车工、装配钳工。
(二)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学生组竞赛由市教育局另行发文)。
(三)竞赛标准:职工组以数控铣工、数控车工、装配钳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标准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学生组竞赛以对应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标准为依据。
四、职工组参赛选手资格
(一)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从业人员,或为职业院校(含中职、高职、技校)在校教职工。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受学历和职业资格等级限制。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专研技术、勇于创新。
五、竞赛地点、时间及设备
(一)竞赛地点: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东莞市技师学院
(二)竞赛时间:2015年11月13、14、15日。
设备使用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日,早上8:00报到。
(三)设备清单
六、竞赛用时
1.数控铣工实操用时:240分钟
2.数控车工实操用时:240分钟
3.装配钳工实操用时:240分钟
4.理论知识竞赛用时:120分钟
七、奖励办法
数控铣工、数控陈工、装配钳工3个竞赛项目职工组根据竞赛人数及成绩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竞赛项目参赛人数在60人以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以及优秀奖10名;竞赛项目参赛人数在30至59人之间,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5名。具体的奖励办法如下:
(一)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一等奖奖励3000元/名,二等奖奖励2000/名,三等奖奖励1000/名,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局、市总工会分别授予“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第一名获得者由竞赛组委会向市评模办(设在市总工会劳保部)推荐“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章”提名。
(三)颁发资格证书
职工组中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免费核发相应工种的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学生组竞赛中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免费核发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方法
(一)组队方式
1.企业组队:以企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领队1人,每组限报1名指导教师(或者导师),参赛选手数量不限。
2.镇街组队:各人力资源分局以镇街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镇街可以推荐或选拔6人以上参赛(3个工种,每个工种2人以上),并设1人为负责领队。
3.教师组、学生组由市教育局中职教研室组织报名。
(二)提交资料:请各参赛选手填好《报名表》、《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同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大一寸白底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选手单位和本人姓名),各组队单位统一填好《报名汇总表》,于10月26日前报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报名地址:东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中心,位于东莞市横沥镇新四村东莞职教城。
(四)联系方式:李辉,电话:0769-82920156,13302608798;QQ:67312670。
九、竞赛内容与方式
(一)理论竞赛
教师组与企业职工组:200道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学生组:200道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1.竞赛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规范和专业基础知识。
2.提型:教师组与企业职工组理论竞赛设130道单选题目,20道多选题,50道判断题;学生组理论竞赛设160道选择题,40道判断题。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竞赛方式:计算机考试(选手每人一台计算机,直接在计算机上,用键盘或鼠标进行判断和选择)
(二)实操比赛
下列工种满分各100分,各工种占总成绩的70%。
1.数控铣加工技术:通过手动与CAM编程和程序传输,数控铣加工完成具备一定功能的组合件加工。
2.数控车加工技术:通过手工与CAM编程和程序传输,完成较复杂配合件的加工。
3、装配钳工技术:钳工及装配钳工主要技能、装配钳工的理论知识和相关技术要求。
十、竞赛规则
1.所有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统一穿组委会发的比赛服装。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安全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组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避免影响比赛进行。
4.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者、身份证(两证必须齐全)进入赛场,并随机抽签确定机位。选手迟到15分钟以上取消比赛资格。
5.裁判组在赛前2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比赛相关事项教育。
6.实操比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图纸要求完成试件加工。操作技能比赛时间按各工种比赛时间进行,满分为100分。
7.每个工种的同天比赛场次采用相同的比赛试题。
8.若确实因设备故障导致中断或终止比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9.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比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资格。
10.在比赛过程中,职工组选手使用设备型号为HAAS VF3 以及LGMAZAK 510II时,不得使用刀库,转速不得超过8000r/min。
11.若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如影响比赛进程,经裁判请示裁判长裁定后,可将该选手比赛时间酌情后延。
12.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13.比赛过程中,选手因工艺制定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设备、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裁定终止比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14.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提请裁判到比赛工位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15.若选手要求提请结束比赛,应报裁判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且不得提前离开赛场。
16.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17.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十一、评分方式
(一)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赛事组委会和总裁判长负责。
2.比赛成绩由《选手现场记录表》和《试件检测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成绩的评判采取评分标准用量化的方法给定。
3.试件检测
(1)试件检测在总裁判长领导下,由检查组负责。
(2)试件检测依据图纸和评分表上的要求进行。
(3)本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在赛事组委会。
4.保密守则
(1)试件封箱、重新编号由裁判组指定专人负责。
(2)操作技能评分表在评分负责人的主持下当场启封。
(1)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赛事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个人成绩相同者,按交件时间早的为优先。